為之

“They once said that there are a thousand thousand reasons to live this life, every one of them sufficient.”

【POI】【RF】[接文] 白羽

1. Reaching the Forest

 

—— The things people always forget?

[人们往往最不会留心的是?]

—— Relationships.

[缘.]


偌大的图书馆倒不同于往日的周末般空空荡荡,大概是期中临近的缘故,附近学校的学生们都早早地忙碌了起来。Harold Finch小心地关上二层阅览室的门,尽量不让这笨重的大家伙发出声响打扰到全神贯注的年轻人们。

13寸的Mac上正排着密密麻麻的化学方程式,那边摊开着拉丁文版的《高卢战记》;Finch一瘸一拐地慢慢走着,皮鞋在地板上敲出颇有节奏的“嗒”“嗒”声。穿过长长的木桌,走下七级台阶,转过一盆一人高的绿植,就能到达他喜欢的那个位置——一个毫不显眼的角落,放置着两张柔软的单人沙发。

通常,Finch可以一个人捧着本语言精巧的散文集,细细凝视着尘埃在和煦的阳光里旋转跳跃,陷入长久的遐想之中——这是他为数不多的放松方式。不过这次,情况显然有些不同。

随着脚步声,坐在沙发上的人抬起头,Harold Finch的眼里闪过一丝惊讶,不过很快被矜持的笑意所代替:“请问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当然。”男人礼貌地回答道,微微颔首,Finch感觉到他正打量着自己,不过眼神平和,没有令人不适的感觉。“如果我没猜错,这里大概是您的私人角落?”

语气里带着探寻,却绝对说不上冒犯。他教养良好,Finch这么想着,抿了抿唇,“这座图书馆是公共的,先生,纵然每个人有偏好的位置,也无’私人’一说。”

“那看得出这里是您的心爱之地了。”男人的笑很浅,几乎是转瞬即逝,“希望您不介意与我共享这一份安静。”他低下了头,注意力又回到了书中。

两个陌生人相见,形成第一印象只需7秒。

不介意,Finch在心里回了一句,虽然他一向是注重隐私之人,不过就如自己所说,这座图书馆是公共的。

他的手指无意识地敲着木制书架,几秒钟后选定了今天的第一本读物。


嗒。嗒。嗒。嗒。

Harold Finch对圆有着异乎寻常的兴趣,他喜爱这个被造物主赋予完美的几何图形,更喜爱那个神秘的符号,“π”。世间万物的生老病死离合悲欢都隐藏在了一串毫无规律可言的数字中,所有可能性被圈进了一个小小的圆里,象征着永恒不变的往复循环。Finch熟悉π就像熟悉自己掌心纹路的走向,所以尽管对面的人打字手速很快,他还是敏锐地捕捉到了那四个数字。

3141.

开机后的第一次敲击,所以应该是密码的一部分,Finch习惯性地推理着,又为自己的行为哑然失笑。

他这是在干嘛?猜测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的电脑密码?

不过,能与一个与自己有相同点的人共处一室总是会更开心,Finch在心里承认,轻微地眨了眨眼。


第二本书很快就到了尾声。最后一页是一副插画,深深浅浅的蓝色交叠在一起,勾勒出一片水色天边。白色的羽毛,轻飘飘地落在了海面上,安静,安然。

Finch小幅地仰了仰脖子,身后靠垫凹下的柔软恰到好处地让静止的有些久的身体得到了充分的休息。这个角度让他正好能看到对面人的每一个动作,又不会显得太过突兀。

男人似乎是边看着书,边在用电脑做笔记。图书馆里的空调由于盛夏持续的高温,比前几日已经又降了几度。Finch猜测这是他没有脱下那件深灰色长款风衣的原因——尽管只是随意地扣了几个扣子,还能看见里面衬衫微微敞开的领口。他靠在沙发上,修长的手指拂过书页,动作是漫不经心的优雅——不,准确的说,更像是披着优雅外衣的闲散。

“怎么,是我用电脑打扰到你了吗?”大概是觉察到了Finch的目光,男人抬起头问道。他的嗓音很低沉,却没来由的让Finch想起了羽毛轻轻擦过皮肤的感觉。

痒痒的,很舒服。

“不不,我并无此意。”一秒钟后Finch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急忙开口解释。男人饶有兴趣地望了他一眼,站起身。

“John Reese.”他伸出手来,“很高兴能够与您共度一个上午。”

Finch犹豫了一下,慢慢起身,握住男人的手,“我也是,Mr.Reese.”


**


街角的青铜色路灯上悬着两个篮子,五颜六色的野花肆意疯长。“叮咚”,咖啡店门口的铃铛响声清脆,半透明的玻璃门再度被合上,一块木牌正斜斜地挂在上面。

“Reaching the Forest”,它这样写。牌子的四角装饰着弯弯曲曲的花纹,仔细看还真有些藤蔓的模样,生机勃勃。


这家咖啡店看似不大,进门的吧台更像是酒馆的布置。不过顺着旋转楼梯上到二层,就又是另一番天地。连着七八扇大窗户环成一个弧形,坐在窗户前的人正好能将这个繁华的街角景色尽收眼底。天气好的时候,连几个路口之外的教堂都能看的一清二楚。

这个主意是Zoe Morgan想出来的——装修的时候她围着原本是全封闭的墙面走了一圈,就给了John Reese装半落地窗的建议。Reese和店主协商了一下,就爽快地同意了。那之后,Reese还特地请Zoe喝了他亲手做的咖啡。

别误会,John Reese不是咖啡师,做咖啡只能算是他的业余爱好。不过当他偶尔回到Cambridge的时候,也会来Reaching the Forest里面帮帮忙,就比如今天。

周一的下午,大部分上班族都在工作,所以店里人不多,Reese一个人完全应付得过来。他正在里间进行着焦糖玛奇朵的最后一道工序,却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一杯黑巧克力拿铁,谢谢。”

“好的。”

站在橱柜前的Reese一愣,差点把鲜奶油错拿成巧克力酱挤在手边的玛奇朵上。由于在里间,他还不太确定,不过方法是有的。Reese把卡布奇诺盖好盖递给了外面等候的顾客,顺便到放着供顾客自取砂糖和蜂蜜的地方转了一圈,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穿着三件套的身影。

认真的,Reese望了一眼外面热辣的阳光,有些不能理解地摇了摇头,三件套?他可不觉得这是个好选择。

“点拿铁的那位客人坐在哪里?”

“靠窗右数第一桌,Mr.Finch. 你做完了去送?”

“嗯。”

Finch,有趣的姓氏。John Reese看着牛奶的表面“咕嘟咕嘟”地冒着小泡泡,脑海里浮现出了一只灵巧的鸟儿。虽说整齐的三件套大概和“有趣”这个词一点边也沾不上,不过Reese倒也没觉得违和。他想起那天坐在Finch对面不经意地瞥到了他手中书的一页插画,是一只小小的海鸥,羽毛是浪花一样的白色。


巧克力也已经加好了,John Reese准备照例打上奶泡。到顶层的时候他的手停了一下,然后快速地勾了个图案。


“Mr. Finch.”

Harold Finch打字的动作一顿,讶异地抬起头,正撞上了John Reese笑吟吟的目光,“我们又见面了。”

“幸会,Mr. Reese.”

John Reese确信自己看到了那双蓝色的眸子里闪过的一点惊喜,眨了眨眼。

“Enjoy.”

托盘上的杯子式样普通,手柄处刻着一个小小的“R”。

杯中的热拿铁飘出了诱人的香气,巧克力色的表面上,浮着一片白色的羽毛。

(tbc)


**终于赶在周一写完啦~希望没有显得仓促~ @姜撞奶不是奶 第二棒加油~

**不要问我夏天为什么Reese要穿风衣hh 文中的Cambridge是美国的那个Cambridge

**黑巧克力拿铁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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